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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食品安全是我们经常提到的话题,生猪屠宰流水线中对生猪及猪肉检测都十分严格,那么对病害生猪及不合格肉病害肉是如何处理的呢?
一、宰前检验中病害生猪的处理。
1、机械性死亡的生猪。按照新的《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》要求,机械性死亡的生猪,直接送不可食用肉处理间进行处理。
2、伤残猪。伤残猪,签发《急宰证》后,送急宰间进行急宰。经宰后检验,肉质良好的,将伤残部分剔除,其余部分可做复制原料。
3、灌水猪。不得进厂,不得屠宰。
4、患有一般性疾病的生猪。有死亡危险的,应当签发《急宰证》送急宰间进行急宰。经宰后检验,肉质良好的,高温后,可做复制原料。
5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生猪。按照按照动物防疫部门的规定执行。
6、病死、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生猪。销毁。
二、屠宰流水线中对病害肉、不合格肉的处理。
1、放血不全。
①后肢肌肉呈弥漫性红色,淋巴结淤血,皮下脂肪和体腔内脂肪呈灰红色,以及肌肉组织色暗,较大血管中有血液滞留的,连同内脏做非食用或销毁。
②局部肌肉有病变,经切检深层肌肉正常的,割去病变部分后,经高温出厂。
2、白肌肉(PSE肉)。一般认为是应激性反应造成的。
半键肌、半膜肌和被最长肌显著变白,质地柔软,且有汁液渗出。对严重的白肌肉进行修割处理,其他的不受限制出厂。
3、白肌病。
①后肢肌肉和背最长肌见有白色条纹和条块,或见大块肌肉苍白,质地湿润呈鱼肉样,或肌肉较硬,晦暗无关,在苍白色的切面上有大量灰白色小点,心肌也有类似病变。胴体、头、蹄、尾和内脏全部销毁或非食用。
②局部肌肉有病变,经切检深层肌肉正常,割去病变部位后,经高温处理后出厂。
4、黄脂、黄脂病和黄疸。
①仅皮下和体腔内脂肪微黄或呈蛋清色,皮肤、黏膜、筋键无黄色,无其他不良气味,内脏正常的,不受限制出厂。有其他不良气味,应做非食用处理。
②皮下和体腔内脂肪明显发黄乃至淡黄棕色,稍浑浊,质地变硬,经放置一昼夜后黄色不消退,但无不良气味,脂肪组织做非食用处理,肌肉和内脏无异常变化的,不受限制出厂。
③皮下和体腔内脂肪、筋键呈黄色,经放置一昼夜后,黄色消失或显著消退,仅留痕迹的,不受限制出厂?;粕幌У?,作为复制原料肉利用。
④黄疸色严重,经放置一昼夜后,黄色不消失,并伴有肌肉变性和苦味的,胴体和内脏全部做非食用或销毁处理。
5、骨血素病。既骨髓变黑,牙齿变红。肌肉可以食用,有病变的骨骼和内脏做非食用或销毁处理。
6、?种公母猪、晚阉猪。正常应当作为复制原料用肉。上市鲜销时,应当出具《种公母猪晚阉猪专用证明》和种公母猪晚阉猪专用检验印章。市场销售时,应当挂牌销售,明示告知消费者。
7、脓毒症。即在整个猪屠体内发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脓肿。应当进行销毁或非食用。
8、急性慢性中毒。在十二指肠等肠内发现灌血肠样病变,肠内黏膜脱落。应作为非食用或销毁。
9、全身性肿瘤。全身发现两个或两个以上肿瘤,应当销毁。
10、过度脊瘦及肌肉变质、高度水肿。应当销毁。
11、部分组织器官修割。从机体中修割下来的病变部分以及有碍肉食安全卫生的部分,全部做销毁或非食用处理。
三、屠宰流水线中无害化处理的方式方法。
1、运送。运送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应采用密闭、不渗水的容器盛装,装卸前后必须进行消毒。
2、销毁。一般分为两种操作方式。
①焚毁。将病害动物尸体、病害动物产品投入焚化炉或用其他方式烧毁炭化。
②掩埋。本法不适用于炭疽等芽孢类疫病,以及牛海绵壮闹病、痒病。具体操作如下:
A,掩埋地应远离学校、公共场所、居民住宅区、村庄、动物饲养场所和屠宰场所、饮用水源地、河流等地区。
B、掩埋前,应对需掩埋的病害肉尸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。
C、掩埋坑底应铺2cm厚的生石灰。
D、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,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.5米以上。
E、焚烧后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表面,以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。
3、化制。
利用干化、湿化机,将病害原料分类,分别投入化制。
4、高温。一般有两种高温处理方法。
①高压蒸煮法:把肉尸切成不超过2公斤,厚不超过8cm的肉块,放在密闭的高压锅内,在112kPa压力下,蒸煮1.5-2小时。
②一般煮沸法:将肉尸切成肉块,放在普通锅内煮沸2-2.5小时。
5、复制。即作为熟食加工原料,不作为上市鲜销肉品。
以上为不合格肉的处理,如未按照以上进行处理不合格肉的,可按照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及《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给予处罚。